男孩骑小黄车身亡案开庭事情的结果是怎样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ofo拒绝赔偿
该案源起上海11岁男孩在使用ofo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身亡。2017年3月26日,男孩高童(化名)与其他三名儿童每人按开一辆ofo机械锁共享单车,然后一起骑车上路,进而遭遇交通事故身亡。
之后,死者父母将ofo小黄车公司连同汽车租赁公司、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866万余元。其中,原告请求法院判令ofo小黄车公司向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616432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700万元。
在当天的庭审中,ofo小黄车公司认为,事故系因监护人平时的安全教育缺失加上对孩子的行信敬为监管疏忽,以及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占有、使用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思想观念淡薄,违法交通法规所导致。
高童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ofo在本案事故中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当天12时30分左右,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扩展资料:
原告代理律师称,ofo小黄车公司存在三方面的过错。第一,涉事自行车身上没有任何滑山慎有关“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行”的警示标志,第二,原告代理人认为ofo小黄车公司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第三,原告代理人认为ofo小黄车公司对于投放在公共场所的单车疏于管理。
原告代理律师称,ofo小黄车公司对投放于公共开放场所的ofo共享单车疏于看管,且该车辆上安装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故请求法院判令ofo小黄车公司立即收回所有ofo机械密码锁具单车,并更换为更为安全的智能锁具;判令ofo小黄车公司向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616432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700万元。
同时,请求判令司机王某、肇事客车租赁公司、保险公司向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493145.6元以及精神赔偿金5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骑单车身亡案开庭:ofo称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唯晌